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总队下发的《全省构筑社会游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4月6日,洪江市人民政府通知正在施工和准备施工的在建工程负责人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碰头会”。
会议由市长舒曦主持。此次会议的中心是通知施工单位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做好消防安全防护工作,有则改进,无则保持良好现状。从4月6日起,消防大队在全市开展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重点针对2010年在建消防工程尤其是高层建筑和重点项目工程。大队防火监督检查干部对各建设工地内相关消防设施情况进行要进行细致全面的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临时搭建的工棚、仓库,施工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的存放点,施工用的油毡、油漆、塑料制品等可燃易燃物品的防火措施情况;各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消防应急预案制订情况等。
舒市长对各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增强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二是要设置防火标语,配备灭火器材,并对消防器材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三是要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四是要对四周工棚等场所实行严格的管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草席、木板等可燃物品,清除危险源。五是要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加强现场管理,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六是严把工程消防产品质量关,必须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参加会议的工程施工负责人纷纷表态,一定要尽全力搞好消防安全工作,为社会稳定做出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此次“碰头会”,可及时消除一批在建工程存在的先天隐患,切实增强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法律意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秩序,为全市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