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板房集中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22日,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灾民集中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发出紧急通知。
《通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灾民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要求。《通知》指出,随着城乡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加快推进,灾民陆续搬进永久性住房,灾区板房开始出现闲置情况,部分安置点改变闲置板房使用性质,把部分空闲板房作为拆迁户的安置居住使用,居住人员混杂不易管理,给消防安全带来新的隐患。、
一是严格落实各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抓紧制订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头,特别是板房管委会、安置点主管单位、街道、居委会等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工作措施、做到消防设施、力量、宣传、装备“四个到位”。公安机关要充分调动基层派出所,警务室积极性,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消防执法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各乡镇政府、派出所、板房安置点管委会的业务指导,督促板房使用者遵守安置点各项管理规定。
二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要针对灾民集中安置点火灾隐患,立即组织建设、公安、供电、供气、消防等部门开展安置点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拆除闲置不用板房,对居住在板房区的拆迁户,必须按板房的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严格管理。对出租等改变使用性质不能保障人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必须立即查封或关停。同时,针对安置点消防安全存在的隐患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在板房内(除板房厨房外)生火做饭。各地还要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板房工棚的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明确“谁施工、谁负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是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和群防群治。各地要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板房安置点预防火灾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管理组织、义务消防队、专兼职消防员的作用,利用安置点广播站、宣传展板等有效载体,切实加强早、中、晚用火用电高峰期的消防宣传,切实提高安置点居住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严格落实24小时和重点时段防火巡查,加大对安置点灭火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十户联防”和早、中、晚、夜间、停电和来电后“五巡查”等活动,确保安置点消防监管无盲区,不断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四是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安排资金,配备车辆、手抬机动泵、水带、水枪、破拆专职消防队要加强执勤备战,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主力军作用,按照出警时间要求,全方位提高初期火灾灭火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防控处置水平,筑牢以灾区城市消防指挥中心、城市消防站、板房消防站、消防执勤点,消防警务室、干群联防为重点的“六道防线”,健全板房安置点火灾防控体系,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带来的危害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