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召开2010年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新闻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民族委员会、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森警支队等主要负责领导出席参加会议。李喜副市长在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旱季防火工作,确保清明扫墓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会上,李副市长指出,随着清明节即将来临,由于期间上坟祭祖、踏青春游的人员剧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之去年以来,昆明遭受了严重的旱灾,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走高,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此,做好今年清明节的工作,关键是保安全,核心是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实现平安清明。
李副市长要求,为了确保清明工作万无一失,首先要管好火,管住人,引导市民拒绝不文明行为,自觉管住身边的火种,杜绝消防隐患;要以防范野外燃放鞭炮、烧纸点烛引发火灾,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控防护;要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文明祭扫、安全祭扫。
针对清明节期间消防安保工作,李副市长强调,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一是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二是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三是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四是迅速向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五是尽量减轻骨灰等物品受损程度。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一是第一时间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安全、公安、消防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二是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消防部队到场处置;三是若第一时间发现明火,立即调动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并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同时,公安机关要切实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