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山西运城市消防工作会议在运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六楼会议室隆重召开。运城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建喜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08年来,运城市的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消防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等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消防工作呈现出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特别是09年,我市未发生一起人员伤亡火灾事故,消防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会上,张建喜副市长强调指出,尽管去年我市的消防安全形势比较平稳,未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社会经济的发展,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潜在的火灾隐患增加,我市虽未有大的火灾事故发生,但是一般的火灾已发生62起,直接财产损失115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了92%。因此,我们绝不能麻痹大意,要居安思危,要有忧患意识,要针对我市特点,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建筑,这些单位和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必须思路清晰,态度坚决,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各有关单位消除隐患。另外,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打好整治火灾隐患的攻坚战。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申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各职能部门要共同把好入口关,切实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