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吉林省延边州和龙消防防火监督人员杨晓华、郭蕾来到和龙市监管大队(由看守所和拘留所合并而成),对其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和指导。
消防监督人员在对看守所和拘留所两座二层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后发现,看守所监区一层带型走道内没有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拘留所办公区走道和楼梯道内没有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二楼没有配备灭火器,针对发现的多处消防隐患,执法人员对监管大队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消防违法行为。
鉴于该大队需要整改部位较多,执法人员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详细写明了需要配置消防设施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使监管大队在整改消防隐患过程中有章可循、有理可依。和龙消防监督人员全面细致的检查指导,使监管大队的安全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层次,为所内工作人员和在押人员的消防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