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已进入旺季,为认真吸取近期全国鞭炮厂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8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商都消防大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集中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辖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的防火间距、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是否符合要求,储存烟花爆竹是否设专用库房,场所内防火、防雷、防静电等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场所是否有醒目的危险标志,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经检查发现,大部分销售点的消防安全情况较好,销售网点均配备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制度预案比较健全。但是检查中,消防监督员也发现一些忽视消防安全的现象,如华鑫烟花爆竹经营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居民楼内,且存放房间内无消防安全设施,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场对华鑫烟花爆竹经营部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查封,责令其停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