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两名纵火者蔡某和薛某,被廊坊文安县公安机关以涉嫌放火罪依法刑事拘留。
1月19日,河北廊坊文安县两名员工向老板讨要工资遭拒绝后,为报复泄恨,竟放火烧毁其老板财物。1月19日7时23份,廊坊消防文安大队接到报警:廊坊文安县左各庄镇东新村一民房发生火灾,廊坊文安消防大队立即调动左各庄镇消防队及企业消防队出警灭火,火灾于当日8时58分被彻底扑灭。在实施救火的同时,廊坊文安消防大队火灾调查人员同廊坊文安县左各庄派出所民警一同赶赴现场,进行火灾原因调查。
调查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发现,房屋内存放的大量塑料泡沫板、塑料管等货物被烧毁,损失严重。经现场勘查得知,房屋内已无火源存留,无电源供应,可排除自燃的可能,由此推断电器原因引发火灾和人为纵火的可能性较大。后经调查人员大量的调查、走访,发现廊坊大城县的蔡某、薛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廊坊文安县公安局的周密部署,1月24日凌晨1时许,在廊坊大城县将两名犯罪嫌疑人蔡某和薛某抓获。经询问,犯罪嫌疑人蔡某如实供述了1月19日上午6时许,因水暖电老板未支给其与薛某的工资,故伙同薛某窜至东新村老板家新房实施放火的犯罪经过。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