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多合一”场所火灾事故,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瑞安市政府参照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划》和公安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结合瑞安实际,日前制定了《瑞安市“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标准》结合瑞安实际情况,对“多合一”的定义、适用范围、整改范围等进行了明确。
同时,该《标准》重点对如何整治“多合一”场所进行了详细地说明,专门制订了“整改技术措施”一章,其中将“多合一”场所整治分为防火分隔措施、人员疏散设施等,在防火分隔措施中,要求各“多合一”场所要采用封闭式砖墙和水泥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不得合用;对完全分隔有难度的,住宿部分应调整至生产或仓库的下层,楼梯间采用防火门进行了分隔,并且住宿的层数不得超过2层、人数不得超过20人;对无法分隔的建筑必须将住宿人员搬离。
《标准》还要求各场所内每名人员应配置一只消防安全包(内置口罩、哨子、小手电、消防知识卡片)、疏散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照明灯、每层应至少配备1具2公斤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每幢建筑应在每张楼梯间最高处安装点式报警器。
对“多合一”场所如何进行长效管理,该《标准》也提出,场所内楼梯间不得存放可燃、易燃物,不得采用可燃、易燃装饰材料装修;每个房间放置一只盛满水的水桶,人均一条毛巾置于桶中以备急用;电线不能私接乱拉;电气线路明敷时应采用金属管或PVC管穿管保护,配电箱、电表应安装在不燃基材上;应建立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住宿房间内不得使用明火照明以及电炉、热得快等电热设备。
《标准》最后还对整治标准的具体条文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