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甘肃省兰州市石化总公司303厂316#罐区发生泄漏爆炸事故,11个储罐先后爆炸燃烧,6名员工死亡,6人受伤。为吸取事故教训,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结合正在开展的天山利剑“1号”专项行动,新疆石河子市消防支队立即着手组织防火干部组成检查组对市区石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展开专项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各加油站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配备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并现场检测了单位员工对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检查发现,各单位落实消防制度整体情况良好,台帐建立较为全面,消防器材有经常维护保养。但也存在个别员工对灭火器的使用一窍不通并且不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检查人员督促各单位要吸取兰化“1.7“爆炸事故教训,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石油加气站消防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