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新疆伊宁市冬防工作开展,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新疆伊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从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天山利剑”1号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月14日,大队监督员分别对伊宁市众立大厦、金樽榈影视城、乔黎繁餐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手续的金樽木影视城,监督人员发现,场所擅自施工,随即对现场临时查封,并要求其负责人及时办理相关消防手续。
在今后的检查过程中,大队还将对擅自增设节庆活动场地,堵塞、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和消消防登高车作业场地的,现场责令清除并依法予以处罚,逾期不改的强制清除;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改正,违规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实施处罚;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聚氨酯等易燃有毒材料对顶棚、墙面进行装饰装修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一律现场督促改正,并依法从严从重实施处罚;对擅自加装门斗,影响人员疏散的,坚决予以拆除;对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集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为一体,或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彻底排查、逐一登记,层层落实整改责任,并及时报上级政府,采取“关、停、改、搬”的方式消除火灾隐患;对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抵制消防行政执法拒不整改引发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坚决依法实施传唤、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查封;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据悉,此次“天山利剑”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演出放映、医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多合一”场所等人员聚集区;“两会”会场、代表住地及举办焰火晚会、灯会、集会、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人员聚集区;“两会”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