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安徽滁州市一网吧因地下一层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被琅琊区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实施了临时查封。
1月5日上午,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市湖心南路的游来游去网吧地下一层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对此,消防人员及时将此情况报告了分管部门领导,建议对该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根据《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部及时组织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1月6日上午,消防人员向游来游去网吧主要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内容,告知该场所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场所内存在的火灾隐患,滁州市游来游去网吧主要负责人全部承认,并在《临时查封决定书》上签字。
1月8日下午,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来到市游来游去网吧,对负一层上网人员进行了疏散,关闭了负一层的电源开关,切断了负一层网络路由器信号,并在该场所大门上张贴了封条,在负一层入口处显目位置上张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同时依法告知当事人如要进入被查封部位整改火灾隐患应书面向消防部门申请,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投入使用前,应先向消防部门书面申请,并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