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台州开发区消防大队派员对逸得堂、喜相逢两家足浴店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这两家足浴店存在违法行为,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于是大队作出了进行临时查封的决定。
大队防火监督员在检查时发现逸得堂足浴店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对逸得堂足浴店处以临时查封。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台州经济开发区逸得堂足浴店,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经中路115-117号,面积: 200多平方米。查封期限:2009年12月31日15时00分至2010年1月30日24时00分
喜相逢足浴店:该场所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予以临时查封。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台州经济开发区喜相逢足浴店,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经中路358-360号,面积: 200多平方米。查封期限:2009年12月31日16时00分至2010年1月30日24时00分
目前两家单位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除查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部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