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新疆喀什行署副专员刘夏宁在听取地区消防支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后,强调指出:“各级消防监督执法部门要依法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为促进喀什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9月份以来,喀什地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一要求,专门成立以刘夏宁副专员为组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地区范围迅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切实找准制约本地、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症结,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予以解决,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保持全地区火灾形势的稳定。
刘夏宁副专员指出:今年以来,全地区各地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但消防不安全因素仍大量存在,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的火灾隐患还没有彻底消除,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群众缺乏消防常识、单位自防自救能力低等问题尤其突出。
刘夏宁副专员要求:结合冬防工作,继续严厉查处消防安全合法性手续不全、自动消防设施故障、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的目标,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逐步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从根本上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