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伊犁州直围绕整合社会救援资源、增强地域救援实力为主要目标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州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消防部队的努力下,取得重大进展。
新疆伊犁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发展,自治州党委书记李湘林曾就此专门批示相关领导和部门积极给予支持和关注,尽快建立一支能够承担本地区各类灾害事故救援工作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日前,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专门抽调州政府应急办、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人员,对各县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察。据督察汇总资料显示,州直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从三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自今年初以来,州直各县、市纷纷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组建自治州应急救援支队的通知》的要求,在基础建设、装备配备等方面给予了经费支持。截至目前,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口岸、霍城县、新源县、伊宁县已相继依托当地消防部队成立了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综合应急救援队站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州直各县、市逐步加快当地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步伐,其中,巩留县政府在城北新区无偿划拨30亩地,投资500万元,开工建设了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的现役消防站,目前该工程已全面进入内部装修及配套设施安装阶段,预计10月上旬可投入使用。察布查尔县政府在该县固尔扎路以南无偿划拨了30亩地,用于建筑面积为3632.8平米的现役消防站建设,目前,前期土地、建设等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正处于地基施工阶段。伊宁县人民政府在伊东工业园区划拨38.8亩地用于园区现役消防队站建设,目前该建设项目已由伊宁县发改委立项,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及项目选址意见书均已办理完毕。
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得到有力保障。今年4月,伊犁州人民政府在《关于加强州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中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经费分别由州财政和各县、市、口岸财政负担。对此,州直各地切实加大了对应急救援装备建设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州直应急救援车辆装备落后的现状。其中,伊宁市将人均2.5万元/年的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到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年内已专项投入150万元用于应急救援车辆、装备购置。伊宁县县委书记李宁平近日亲自批示:要加强伊宁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器材装备建设,由县财政专项拨款85万元用于伊宁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购置消防抢险救援车辆。目前,这笔资金财政审批手续已经办结,只待消防抢险救援车辆到位既可拨付。同时该县还一并将10万元/年的应急救援队业务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从2011年起执行。新源县在2010年议军会议上明确:年内购置一辆价值85万元的消防应急抢险救援车。奎屯市也将于近日投入338万元用于应急救援车辆、装备购置。
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使伊犁州直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从人员、资金、装备、建设等各方面都得到了保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并很快形成战斗力。在今年春夏伊犁各地发生的各类灾害抢险救援战斗中,伊犁州直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迅速发挥了抢险救援主力军的作用,为保护伊犁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