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各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为检验一年来地直各部门、各县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为抓好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做准备,喀什行署近日制定并向全区各县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消防工作成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头戏,年内火灾亡人数超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通知》对消防工作考核部分进行了明确,消防工作考核以《落实地区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年初与各县、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依据。《通知》对消防工作考评内容进行了明确:一是火灾控制指标。包括两项内容:(一)、职责范围内不发生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二)、职责范围内火灾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和重特大火灾事故不超过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火灾事故指标。二是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治区、地区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三是建立政府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负责,其他分管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年度消防工作逐级分解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创安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考评范畴,年内对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或重特大火灾严重超标或火灾亡人数超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每半年听取一次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并视情况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每年年底前向地区行署专题上报本辖区消防工作情况。四是保障消防经费。贯彻落实财政部、公安部颁布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喀什市经济发展同比逐年增加。加强公安消防队力量特别是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分年度、分阶段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队应急抢险救援装备、队站、设施建设和消防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经费,及时对中央财政扶持、补助经费的项目安排配套资金。
消防工作成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头戏,实行一票否决,充分体现了喀什地委、地区行署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