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要追究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9月29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广州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章程》、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工作。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公安厅郑东副厅长主持会议并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雷盛武少将宣读《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章程》并提请大会审议。广东省政府副省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容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广东省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保障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消防工作新机制的客观要求,更是适应广东消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成立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章程要求积极主动地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一是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把消防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本行业系统绩效考核,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建立消防执法联动机制。严格行政许可,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不放行,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项目不立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不核发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三是协同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加大对消防事业投入,优先支持消防站、消防指挥中心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确定的消防工作任务,将消防工作履行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纳入行业目标考核、日常管理指导的重要内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良性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委员会为依托,切实加强对全省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强化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和决策功能,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二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工作评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和工作调研制度。三要加强对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检查考评。定期组织消防检查考核,对考核对象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评议。省政府将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在追究当地政府责任同时,还要追究行业主管部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