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伊犁州人民政府下发了伊州安委字(2010)05号《伊犁州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伊犁州直各级人民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企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并就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总体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件》指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行业依法监管、企业负责落实、社会舆论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保障企业安全发展。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实现伊犁州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文件》明确了企业单位责任, 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企业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投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六是严格执行职工安全培训制度。七是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八是严格执行现场紧急制度。九是严格执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
同时,《文件》对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也进行了明确,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划发展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目标考核和通报制度。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六是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建设。七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九是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十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建设。
《文件》强调,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相应职责,加强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向政府报告有关主要情况,严格工作过程和责任目标考核。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牵头,发改、经贸、公安、消防、交通、煤炭、农机、运管、国土资源、建设、劳动、监察、工商、质监、环保、供销、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等有关单位参与,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合力解决我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定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工作内容,与相关工作同部署、同监管、同落实、同考核,加大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