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今年以来,吉林省通化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和派出所消防监督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全市各级政府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从根上入手,“标本兼治”,努力营造和谐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防火工作顺利开展。通化市政府对消防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了消防工作责任制,先后组织召开了2010年全市消防工作会议、消防联席工作会议、构筑“防火墙”工程会议等6次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责任状200余份,将全市消防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到基层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化市公安消防支队提请市政府下发了《通化市各委办局消防工作责任实施办法》,并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标准,将26个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考评范围,进一步细化了相关部门的消防工作任务。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今年,市政府在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会议上下发了《通化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构筑“防火墙”工程;成立了以市政府褚民华副市长为组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褚民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书》。各地政府迅速行动,召开了本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专题会或推进会,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来,各级政府先后对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部门还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建筑消防合法性专项普查、大型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商市场吸烟、使用液化石油气、违规动用明火三类消防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拆除影响消防安全广告牌及其它障碍物等专项行动,共成立检查组76个,检查社会单位977家,其中重点单位585家,共发现火灾隐患318处,其中当场整改205处,限期整改113处,罚款44.7 万元,停业单位6家,临时查封 14家,拘留13人。
总结经验,全面铺开人员密集场所和派出所消防监督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4.26”全省公安消防分级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消防分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通化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消防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决定》,确定了全市公安消防分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具体消防工作职责、奖惩激励机制等消防工作事项,解决了责任不明、监管不善、基础不牢等长期困扰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消防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并在梅河口市、集安市、东昌区、二道江区确定6个消防监督工作试点派出所。8月份,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的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各县(市、区)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局长及派出所民警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通化市二道江区山下派出所前台社区消防工作、东昌派出所,东昌路执法整治一条街整治工作情况以及东昌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大队,集安、梅河、东昌等地派出所先后介绍了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全市构筑防火墙工程,我市派出所消防试点工作将全面铺开。
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今年5月,通化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和标准,先后在全市的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或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五类人员密集场所中确定了39个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单位逐条逐项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提请市政府将组织全市各重点单位,在通化义乌商贸城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试点现场会,推广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火灾隐患整改上升为政府行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销案摘牌。今年年初,东昌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对金恺威购物广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消防设施损坏、地下防烟楼梯间与地上未形成防火分隔等6项火灾隐患。经集体谈论研究后,将该单位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报东昌区人民政府对其进行了挂牌督办,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截至发稿前,金恺威购物广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销案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