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哈尔滨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手段,9月8日上午,哈尔滨市政府在红旗家具城举行消防安全星级单位挂牌仪式,为第一批被评为“哈尔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星级单位”称号的社会单位挂牌。
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王小溪、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张凤和部长、市公安局曹振河副局长亲临仪式现场。此次挂牌的单位是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的《哈尔滨市消防安全星级单位评定管理办法》要求,经哈尔滨市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委员会的评定和审核,授予的第一批“哈尔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星级单位”。仪式首先由市消防支队毕建华支队长宣读全市消防安全星级单位奖励规定和存在火灾隐患单位的处罚规定。之后,市政府王小溪副市长亲自为红旗家具城悬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星级单位”标牌;最后,红旗家具城负责人就如何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做了表态发言。
王小溪副市长在仪式上对被授予星级单位称号的社会单位表示祝贺,并指出:被评为“星级单位”称号的单位要自始致终的按照星级评定标准对本单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消防安全管理,有效的建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市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委员会每年将对其不定期暗访和抽检,如果检查结果已不够评星级评准,将取消“星级单位”称号,并摘除星级标志;各级政府、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照《哈尔滨市消防安全星级单位评定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好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星级评定工作,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星级单位评定标准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市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委员会进行复核。切实有效的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星级评定工作;要落实奖惩措施,对被授予星级称号的单位,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上予以优先权,对于单位的诉求,要在合法的基础上予以最大程度的满足。消防机构应本着服务的态度定期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法律支持,以进一步提高其火灾防控能力。此外,对于一些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隐患突出的单位,消防机构应当对其悬挂重大火灾隐患标牌,并公告社会。通过一系列手段,使单位切实体会到“星级单位”的优越性和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达到督促社会单位自觉行动起来,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四个能力”的目的。
哈尔滨市消防安全星级单位评定工作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黑龙江省19类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为依据,为贯彻落实部局、总队有关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一项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