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照片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提高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中小学生安全自护能力。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唐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目前,路北区、路南区、高新开发区等八个地方均已确立了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为确保创建工作收到良好效果,唐山消防高标准,严要求,提前一年完成总队既定任务目标,预计到2011年底,全市将创建20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积极推动校园消防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确保此次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唐山消防专门下发了《唐山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艾文庆,市教育局纪委书记、教育党委副书记姚玉格为组长;唐山消防支队长李树强,教育局调研员王静普为副组长;唐山消防副支队长吴云,防火处处长王毅飞,教育局卫生工作处处长杨震为成员的全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唐山消防设立办公室,王毅飞处长兼任主任。方案确定了2010年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海港区、迁安市八个地方,作为第一批创建活动示范点,分别创建一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2011年内所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各建成一所示范学校;2012年充分发挥教育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使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达到全面提升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的目的,有效遏制消防火灾的发生。
按照要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确定了四项基本标准。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三是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四是落实消防安全宣传。《通知》还对各地活动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安消防、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创建活动作为服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建平安校园和消防宣传“进学校”的示范性项目抓紧抓好,保证创建活动健康、有序、持续开展。二是要充分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学校要把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作为“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抓实、抓好,并以此大力宣传《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和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是全面推广,抓好落实。各地在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培育工作的同时,要广泛动员所有中小学积极按照要求,全面加强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校外消防辅导员、有消防安全读物、每季度有消防知识课、每学期有自救逃生演习、每年有消防主题活动”,保证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受消防教育率达到100%。
目前,该《通知》已经下发到各县(市)区。全市确立了路北区光明实验小学、路南区文北小学、开发区龙富小学、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第一小学、丰南区第三中学、开平第一实验小学、唐山市第六十二中学、迁安市第二高级中学八所学校作为第一批创建示范点,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